佛教的观念认为,人生除了生、老、病、死四大基本苦恼之外,还有一种苦叫做“求不得苦”,也就是欲求无法满足时所产生的痛苦。
人类都有追求温饱、安全、自尊、自由的本能,而这种本能来自于人性的需要,当这些需要受到严重挫折时,人们往往会有求死的倾向。有些人会因为所求不得而寻死,通常这种人无论追求任何东西,都非常热切、渴望,所以拚了老命去争取,当所求不得、欲求满足不了时,就连生命都不要了。例如,有些人殉情、为情自杀,也有些人因为考不上第一志愿、进不了某一所大学而觉得万念俱灰、颜面尽失,就此了结自己的生命。
不过,像这样为了求不到爱情、名利或地位而自杀的人,毕竟还是少数极端的例子,一般人还不至于如此。可是,如果自己的欲望不能满足,或是得不到自己想追求的东西时,大部分的人还是会受到非常大的冲击和挫折,甚至一辈子都受到影响,而变得非常消极,认为自己是个失败者,这辈子已与成功绝缘。因此无论在任何场合,都无法与人竞争,再也提不起继续奋斗的信心。由此看来,求而不得是非常难以忍受的事。如果自己得不到,而他人〈尤其是自己的竞争者、仇敌〉却得到了,那就更难堪、更难以忍受了。
为了化解求而不得所带来的痛苦,佛教教导我们要少欲知足、清心寡欲,才不会受到本能及欲望的干扰,而走上毁灭之路。所谓“少欲”,就是指对基本生活所需之外的东西,不做非分之想。如果基本的生活所需已经齐备了,就满足于现状,不再做过分的贪求,就是“知足”。
例如,我们本来只要有一栋房子就够住了,但是有些人为了炫耀财富,就买了好几栋房子来表现自己非常有钱。而保暖的衣服,只要有两三套以备换洗就够穿了,但是有些人却拥有几十套,甚至一整个衣帽间,从上到下都塞满了衣服,这都是因为不懂得知足。
像这样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的贪求,而过分追求个人的享受,就叫做“欲望”。欲望是自私的,会为我们带来烦恼,甚至带来杀身之祸。可是,如果是为众人的利益而努力、为了众人的福利而奉献,就不叫做“欲”,而称为“愿”。愿心是为众人而发的,是清净的,不会带来烦恼的。例如,发愿透过自己的努力奉献,使众人得到快乐、幸福和便利,就是清净的愿心。
因此,少欲知足并不是什么事都不做、不努力、不争取,也不是失去任何希望。否则,便会误以为行菩萨道和成佛也是一种欲望,于是就不行菩萨道、也不想成佛了。这种观念并不合乎佛法的精神,行菩萨道与成佛并不是“欲”,而是“愿”,而且是许下了很大的悲愿。
所谓“知足者常乐,少欲者离苦”,我们不但自己要做到少欲知足,以避免“求不得”所带来的痛苦,还要进一步为众人设想,把自己的努力奉献给众人、为众人服务,使众人都能够远离痛苦,得到真正的快乐。